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為規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細化相關管理工作,現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政府投資(以政府投資為主)項目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裝配式建筑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二、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鑒于我省目前雙資質企業較少,為培育工程總承包企業發展,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建設單位也可根據項目情況和項目特點,選擇具有甲級設計資質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綜合評價中獲得AAA等級的設計企業;具有特、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綜合評價中獲得優良等級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從事工程總承包;木結構公共建筑可采用設計為龍頭的工程總承包模式。
三、建設單位在選擇工程總承包單位或牽頭單位時,應對其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以及與發包工程相類似的設計、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業績情況進行重點考核。
四、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的施工企業可以申請相應類別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按照工程設計資質的相同申報渠道申請,按照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的相同條件進行考核。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業績可以由涵蓋工程設計業務的工程總承包業績替代。其中,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直接申請相應的建筑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時,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企業業績申報,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在資質審查時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五、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建筑行業甲級資質、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按照建筑業企業告知承諾審批的相同渠道申請,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業績在資質審查時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4月14日,摘自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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